老兩口晚年花光積蓄,每月1萬6退休金一分不剩,引發子女不滿,老人委屈問:花我自己的錢,有錯嗎?

退休老人的養老金,放在誰的手裡最合適呢?關于這個問題首先我認為應該是充分要尊重退休老人自己的意願,當然只有作為子女的才有資格來評論這件事情,我們如果說真的是作為子女,那麼你父母的退休金放在誰的手裡最合適,要充分地考慮自己父母自主的意願,最終去決定究竟應該放到誰的手裡。于是出現子女的錢是子女的錢,父母的錢卻不是父母的錢,這種觀念。

一、老兩個一個月退休金16000,成為「月光族」

王大爺和老伴孫婆婆,年輕時都是國營單位的管理層,退休以後有一筆補償金,兩個人每個月的退休金也有16000左右,對于老兩個來說已經足夠了。于是老夫妻開始經營了自己的晚年生活,王大爺帶著老伴開始遊山玩水,大部分時間都是跟著旅遊團,在國內遊玩。幾乎每個月出去一次,費用都在6000-8000左右,有時候還會跟著團跑到周邊國家去。平時老伴不願意做飯,就下下館子,閒暇時一起去跳個廣場舞,和周圍的老大爺們下下棋。王大爺和老伴感情也很好,兩人的晚年生活原本規劃的非常好。

可是自己的兒子和女兒卻不滿意了,在一次家庭聚會上,兒子就提出父母需要存錢,以後老了病了都要花錢的。王大爺表示自己都想好了,以後就把單位分配的這套老房子賣掉,肯定夠醫藥費了。兒子和女兒一聽要賣城裡的老房子,立刻就不高興了,這房子升值了不少,以後留給子孫分配不好嗎?王大爺立刻就來脾氣了,原來不是怕自己生病了,根本就是沖著老房子來的。王大爺表示自己的財產,自己會處理,不需要子女操心。還對兒子說,你結婚的時候,房子車子,還有孫子出生都是我們幫襯的,積蓄幾乎都給你了,還要爭?

也對女兒說,你結婚的時候也給了不少的陪嫁,還有代步的車也是用你母親的補償金買的,你們還有良心?王大爺說:自己沒指望子女為自己養老,我們有退休金,還有房子做最後的保障,沒想到孩子們還是不知足,想一直「啃老」。

二、老兩口花110萬買豪宅養老,不給子女留積蓄

郭柏林和老闆王翠芹,在偏僻的地方花費了110萬買了一棟小樓,改建成小別墅,兩人在這裡養老。房子裡有影音室、乒乓球室,還有各種樂器,都是兩位兩人的愛好。

並且兩人的退休工資有2萬,每個月花在愛好上的錢,還有生活費,剩下的就請了保姆和管家。家裡大部分事物都需要保姆和管家處理,兩人只需要鑽研愛好,頤養天年。這樣的養老方式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,有人詢問不需要給子女留些積蓄嗎?老人說孩子們都大了,有自己賺錢的能力了,我們老年人過好自己的日子,不去打擾孩子們就是對他們最大的支持。

三、父母的退休金,究竟應該屬于誰?

退休金顧名思義是為了養老用的,可是很多老年人因為孩子們家庭經濟拮据,于是不斷的補貼孩子們。當真是養完孩子養孫子,這樣的付出模式成為了趨勢,也讓很多孩子覺得是應該的。按照我們的法律來說,父母養小,孩子就應該養老。

可是現實卻是父母養小,還要養孫,不然很多子女就會記恨父母,覺得他們不幫助自己帶孩子,不接濟自己。恰恰是這樣的思想,總是讓父母和子女鬧得不再往來。孩子們應該記得,父母也是獨立的個體,也是需要尊重的。如果父母願意無條件的接濟,那是情分,如果他不願意,那也是本分,畢竟需要為自己的老年生活打算。你們覺得父母將養老金花完的做法錯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