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仔名旦連明月「遇人不淑」為愛散盡家財,億元房產都搭進去,今69歲租房度日

大家是否還記得當年名噪一時的歌仔名旦連明月?她昔日以歌仔戲演員的身份,成功轉型進入歌壇,進而一舉爆紅,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女星。那時的她以靚麗的形象和嘹亮的嗓音,為觀眾們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。不過,如此璀璨的人生卻在後期走了下坡路。

據悉,在當年事業巔峰爆紅之際,連明月曾在臺北購置了多處房產,累積了很大一筆財富,但是這樣的家底卻因為自己遇人不淑,為情所困,到頭來全都敗空,到最後落得個兩手空空。近日,許久都未露面的連明月,罕見接受採訪,向大家展示了如今的生活狀況。

據《三立新聞》報導,現在已經69歲的連明月最近參與了節目《命運好好玩》的錄製,在節目中她大方與觀眾分享自己的人生,而言語之中卻滿是懊悔之意。

據她介紹,自己3歲的時候就演起了歌仔戲,一直演到16歲,自那之後自己就轉戰歌壇。誰想,唱歌之後成名更是火速,她那時候火到去國外開演唱會,所以賺到了不少錢,而後又接連投資置辦了多處房產。

「第一間房子就買在松江路,在市民大道也有房,再來就是買了延吉街的一處,忠孝東路附近的7、8、9樓也都是我的名字」,她細數著自己的家產,而後卻說了一句:「只可惜,現在這些房子已經都不是我的了。」

憶起當時的情況,連明月連聲歎氣說:「當時的錢來得太快,因此自己根本不懂得珍惜,後來自己又遇到同樣沒有理財觀念的男人,一切就變得很糟糕。」據說,一開始的時候,兩人交往的很順利,男生也很內斂斯文,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,他才日漸暴露本性,不僅遊手好閒,而且還脾氣暴躁時常動手。

但當時的連明月已經深陷愛情漩渦,不僅沒有及時止損,還心甘情願的替對方生了3個孩子,甚至為了能夠與對方維繫關係,不惜花光自己的全部積蓄,如今千萬家財早已散盡,徒留孤身一人。

不過說著說著,連明月也強調,自己如今的下場不能全部都怪對方,「有因就有果,我們不能都怪別人,就要怪我們自己不夠聰明!」至于為何不願多談,連明月指出,是因為那個男人早已經過世,所以也不願再多說人家的壞話:「我們不要再說他了,那都過去了…」

至于而今的生活,連明月說:「我之前的房產已經全部處理掉了,現在我和姐姐一起租房住,我也照顧姐姐和姐夫兩人的生活。」用自己的親生經歷作為告誡,連明月呼籲廣大網友,一定要學會理財,為自己存下錢,以免讓自己陷入困境。